本案中,虽然合同内未约定女儿小陈的赡养义务,但小陈身为子女,应当承担起照顾父母的义务。尊老、敬老、爱老、助老,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美德,该案判决传达了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价值取向,彰显了人文关怀的温度,是对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光荣赓续。
七旬老夫妻生活难一套房换女儿照顾名为买卖实为赠与却只有一方兑现承诺女儿怠于赡养老人能否撤销赠与?陈爷爷与张奶奶系夫妻关系,共同育有一子一女。2016年,张奶奶突发肢体活动障碍,经检查、鉴定,属于身体高度残疾,生活无法自理。几年来,夫妇二人无法与儿子取得联系,女儿小陈定居上海,仅回家探望过1次,两位老人未 ...
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陈张夫妇对于该房产立有遗嘱,但被继承人并未死亡,故继承未开始,本案应属于赠与合同性质。此外,双方虽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但实际履行的仍是赠与合同,双方在赠与合同中没有关于撤销赠与的合同约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夫妇二人对于该房产立有遗嘱,但被继承人并未死亡,故继承未开始,本案应属于赠与合同性质。此外,双方虽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但实际履行的仍是赠与合同,双方在赠与合同中没有关于撤销赠与的合同约定。因此,双方的争议焦点为: ...
贾某某及其妻女辩称,自2006年起,自己就一直赡养、照顾父母,对沈老太的身体伤害也并未到达严重侵害的程度,且即使贾某某接受赠与的份额被撤销,其妻女的份额也不应被撤销。
老人赠与儿子的房产能撤销吗?为了安享晚年,两位老人将自己三套动迁房的产权份额赠与给儿子一家。然而房屋过户后,儿子不仅没有尽孝,而且还因推倒母亲,被判处刑事处罚。
2021年9月,朱兴明与朱瀚玥签署《赠与协议》,为体现对女儿的关爱,将其直接持有的2060.21万股(占总股本比例0.77%),及公司第一大股东汇川投资21.7%股权的全部财产权益无偿赠与朱瀚玥。赠与股票的转让及赠与股权的变更登记时间不晚于2024年 ...
2021年9月,朱兴明与朱瀚玥签署《赠与协议》,为体现对女儿的关爱,将其直接持有的2060.21万股(占总股本比例0.77%),及公司第一大股东汇川投资21.7%股权的全部财产权益无偿赠与朱瀚玥。赠与股票的转让及赠与股权的变更登记时间不晚于2024年12月31日。朱瀚玥在《赠与协议》中承诺,因受赠股票及受赠股权而取得的表决权,将无条件委托给朱兴明行使。 不过,上述协议并未履行完毕。在完成了汇川投资 ...
年逾七旬的老人将名下房产过户给了子女,但子女在获赠房屋后,并未尽到赡养义务,老人能否要求收回房产?近日,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判决被告小陈向原告陈张夫妇返还房产。
在当代社会中,赡养老人已成为一种道德义务与法律责任的结合体。然而,近日湖南省张家界市的一宗案件却引发了公众的广泛关注与思考:年逾七旬的老人因子女不尽赡养义务,竟可收回赠与的房产。这一事件不仅让我们思考亲情与法治的关系,更涉及了老年人在家庭中的权益保护问题。
让“不孝子”没有想到的是,父母赠与自己的房产,铁板钉钉的“好处”,竟然被法院撤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