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及山东大学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处理意见,依《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41号令)第三章第三十条和《山东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第四十三条,拟对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未履行暂缓注册且无正当事由的一名外籍硕士和两名外籍博士(学生名单见附件)予以退学处理。